为进一步充实学校职业教育科研力量,助力学校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科研创新、专业建设及高质量发展,广州华商职业学院职业教育研究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科研工作人员。现将有关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1. 围绕职业教育发展政策、高职教育教学改革、专业建设、人才培养等方向开展专项科研研究;
2. 负责各级各类职教科研项目的申报、研究实施、结题总结等相关工作;
3. 撰写职业教育相关学术论文、研究报告、教改方案、政策解读文稿等科研材料;
4. 配合研究院完成职教调研、学术交流、科研成果整理、教研成果推广等日常工作;
5. 完成学校及研究院交办的其他科研相关工作。
1. 学历学位要求: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学历学位证书齐全;
2. 专业背景要求:本科、硕士阶段均为教育学类、师范类、教育类、职业教育类相关专业,专业背景高度契合职业教育研究方向;
3. 科研能力要求:具备一定的科研基础与学术研究能力,拥有已发表的学术论文、参与或主持的科研项目等相关科研成果,熟悉科研项目申报、学术研究基本流程;
4. 毕业与年龄要求:应届毕业生或近两年毕业人员;
5. 综合素质要求:政治立场坚定,品行端正,作风严谨,责任心强,具备良好的文字功底、沟通协调能力和团队协作能力,身心健康,能够胜任科研岗位工作。
薪酬福利、岗位定级、绩效考核、社保公积金等均按照广州华商职业学院正式在岗教职工相关标准执行,享受学校完善的教职工福利体系。
1. 报名材料:个人简历、身份证、本科及硕士学历学位证书(应届生提供在读证明、学籍证明)、科研成果证明(论文录用/发表证明、项目立项/结题证书等)、获奖证书等相关佐证材料扫描件;
2. 投递要求:应聘材料打包压缩,邮件主题统一命名为“职业教育研究院科研岗+姓名+毕业院校+毕业年份+高层次人才网”,发送至学校指定邮箱273437035@qq.com;并同时抄送至人事与质量部邮箱(hszyzp@126.com)
3. 招聘流程:简历筛选→资格审核→面试考核→综合评议→体检考察→公示录用;
4. 对应聘者提交的材料,学校将严格保密,仅用于本次招聘审核使用。
1. 应聘者须保证所提交材料真实、准确、有效,凡存在弄虚作假、信息不实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及录用资格;
2. 本次招聘长期有效,招满即止;
3. 本招聘启事最终解释权归广州华商职业学院人事与质量部、职业教育研究院所有。
咨询电话:020-82666161(人事与质量部)
学校地址:广州市增城区荔湖街华商路1号
学校官网:https://www.gzhsvc.edu.cn
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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