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华商职业学院依托华商科教集团雄厚的办学条件与师资力量,立足粤港澳大湾区开展多层次培训服务。现因培训业务拓展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培训中心主任1名。具体事项如下
1.负责培训中心整体战略规划与年度工作计划制定,统筹管理中心日常运营,确保实现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双重目标。
2.负责培训业务的市场拓展与客户开发,包括升学类培训(港澳台联考、普通专升本辅导、自考相沟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培训、行业专项培训以及政府委托培训项目的统筹运营。
3.负责培训产品的开发与制作,培训方案的审核与师资采购管理,统筹培训项目全流程实施。
4.负责培训业务的经营数据收集与分析、成本控制及预算管理,建立健全内部激励体系。
6.负责培训业务团队的建设与管理,包括人员引进、业务指导、日常管理及绩效考核。
7.负责与政府机构、行业企业建立和维护合作关系,深化校地合作与产教融合。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一)应聘者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师德师风,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特别优秀者可放宽)。
3.有5年以上培训行业或职业教育相关工作经验,其中至少3年以上团队管理经验;具备高等院校继续教育学院、职业培训机构或大型培训机构管理经验者优先;有运营商、培训机构工作经历者优先。
4.热爱教育事业,具有高度的责任心、敬业精神及良好的职业道德;具备较强的抗压能力,能接受短期出差和弹性工作安排。
5.熟悉粤港澳大湾区培训市场,具有政府培训项目承接经验或产教融合项目运营经验者优先。
6.身心健康,心理测评和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或正接受刑事处罚的;或有违法违纪行为正接受审查的;或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反师德师风或有关规定不适宜的。
4.入职后因个人原因导致学校无法为其缴纳社保的。
1.具有本科以上学历或副高以上职称(培训经验突出者可适当放宽)。
2.具有较强的市场开拓能力、商务谈判能力和敏锐的市场洞察力,能有效整合资源、拓展业务。
3.具备全面的项目管理能力、团队管理能力和经营管理能力,熟悉培训项目全流程管理。
4.熟悉国家职业培训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了解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相关政策。
1、聘任形式:全职,首聘期3年。
2、薪资待遇:提供具有市场竞争力的年薪(面议)。
3、按国家规定缴纳五险二金。
1、个人简历(含教育背景、培训工作经历)。
2、代表性案例说明(如成功的培训项目等);
3、未来3年学院培训建设构想(1500字以内)。
4、提交方式:发送至邮箱hszyzp@126.com,邮件标题注明“应聘培训中心主任+姓名+高层次人才网”。
联系人:梁老师
电话:0750-6238967
我校网址:https:/www.gzhsvc.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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