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坐落于被誉为殷商之源、华商之都的中国历史文化名城河南省商丘市,始建于1994年,2011年经教育部批准,在原商丘科技职业学院基础上设立商丘工学院,实施全日制普通本科教育。现有3个校区,总占地2300余亩,校舍建筑面积68万余平方米,馆藏纸质图书224余万册,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1.8亿余元。设有9个教学院部,开设38个本科专业,涵盖工、管、经、教、艺、医6个学科门类。
为贯彻落实《国家银龄教师行动计划》(教师〔2023〕6号)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银龄教师支持民办教育行动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师厅函〔2024〕4号)要求,充分发挥退休教师的资源优势、专业优势和经验优势,根据学校事业发展需要和师资队伍建设规划,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相关学科专业领域的高水平“银龄教师”(招聘岗位见附件1),从事教育教学、教研科研、青年教师传帮带和指导等工作。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拥护党的教育方针,热爱教育事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二)一线教学科研经验丰富,政治可靠、师德师风高尚、学风正派、学术诚信、业务精良、身体健康、甘于奉献、具备较强的教学科研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
(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规定,取得教师资格证并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高校退休教师,年龄63周岁(含)以下。
(四)应聘者聘期内须全职在我校工作。
(1)每学年教学工作量不低于规定学时(专业课教师须优先完成指导毕业设计(论文)的教学任务)。
(2)培养和引领教师发展与团队创新,通过传、帮、带方式指导青年教师开展教学研究,每学年至少指导1名青年教师。
(3)积极参与并认真履行学校和学院组织的各项教学督导职责,定期深入课堂进行听评课活动,每学期完成学校学院规定的听评课任务。
(4)主动投身于学院学科专业建设与课程建设的各项工作,推进教学改革与创新,同时积极参与各级教学科研项目的申报、论证与实施。
(5)完成所在学院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所安排的其他相关工作任务,全面配合学院整体工作的开展与落实。
1.银龄教师实行年薪制,待遇面议,签订聘用合同。
2.银龄教师在聘期内,署名单位为商丘工学院的论文、教材、著作、项目、各类获奖等所有教学科研成果,按照学校奖励办法进行奖励。
聘期内,学校为银龄教师免费提供校内公寓、校内工作餐补,同时保障教学科研所需的办公场地、设备与配套条件。
学校负责报销银龄教师从家庭居住地到我校往返的交通费用(每年2次)。因公出差按照学校差旅费管理办法报销。
请应聘人员将以下材料打包发送至sq2919507@126.com,邮件主题及打包材料统一命名为:“姓名+银龄教师+专业+高层次人才网”。
(一)《商丘工学院“银龄教师”应聘申请表》(见附件2)。
(二)身份证(正反面)、学历、学位证书、高校教师资格证及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原件扫描件。
(三)退休证或退休证明原件扫描件。
(四)身体健康证明(近六个月三级甲等医院体检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
(一)考核应聘工作由人事处、教务处、招聘学院共同组织,对应聘人员学术背景、科研成果、教学能力和岗位胜任能力等考核指标进行综合评判。
(二)由人事处负责对拟聘人员按照规定和程序进行思想政治表现、师德师风表现审查,对审核不符合条件者不予聘用。对有师德失范行为的实行“一票否决”。
(三)考核通过的银龄教师,由人事处统一提交学校会议研究。
经学校同意拟聘的银龄教师,学校按照程序签订聘用协议。
1.联系地址:河南省商丘市睢阳大道中段236号
2.联系电话:彭老师 13598318761 张老师 15037018018
1.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符合要求,如发现有弄虚作假等情况,取消应聘资格或解除聘用关系。
2.应聘人员应保持通讯电话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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