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对外经贸学院(原重庆师范大学涉外商贸学院)是2001年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学校坐落于富有三千年巴渝文化底蕴的历史名城——重庆,在合川区和铜梁区建有3个校区。被教育部授予“全国应用型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基地)”,是教育部“网络学习空间应用优秀学校”、重庆市首批民办高校“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高校、重庆市智慧校园建设示范学校。
学校坚持党对教育事业的全面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把党的教育方针全面贯彻到学校工作各方面。学校基层党组织多次获“重庆市教育系统先进基层党组织”等荣誉称号。拥有全国高校党建“双创”工作样板支部1个,重庆市高校党建“双创”工作标杆院系培育创建单位1个,样板支部(培育创建)2个。
学校坚持“内涵发展、产教融合、服务地方、形成特色”的发展思路,大力发展以大数据智能化为特色的“新工科”,着力打造以跨境商贸与跨文化传播为特色的“新文科”,着力培养“高素质涉外人才”和“高技能数字人才”。目前学校已累计向社会输送毕业生6万多名,人才培养质量得到社会和用人单位的认可。
根据我校《中层行政管理干部聘任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现面向社会公开发布国际交流合作处处长岗位招聘公告:
境内具有中国国籍人员。
1.受行政处分、纪律处分未满5年或有其他违规违纪行为的。
2.近5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一)在分管校领导的领导下,开展国际交流合作工作。全面负责学校与国(境)外大学或学术机构的交流合作项目管理和港澳台事务管理等外事管理工作;
(二)负责拓展对外交流与合作渠道,与外方的前期接洽、沟通和联络;
(三)负责与国(境)外合作项目的谈判、协议起草、领导邀请和协议签署等工作;
(四)负责学校国际交流合作处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规划、组织、实施和评估国际交流项目;
(五)负责制定和实施学校国际化发展战略规划及年度规划;
(六)负责学校重大涉外活动、涉外关系和涉外合作项目的审核和申报;
(七)负责学校国际教育类项目的建设规划,协同国际学院做好来华留学生教育管理工作和外籍教师引进管理工作;
(八)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一)政治立场坚定,具有较高的理论和政策水平,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忠诚党和国家的教育事业;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二)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社会公共行为准则,遵守学校章程和校纪校规;
(三)热爱学校,作风正派、坚持原则,办事公道,勤政廉洁,爱岗敬业,勇于担当,善于协作,开拓创新,工作成绩显著;
(四)熟悉高等教育政策法规和高校行政管理工作,相关专业理论知识扎实,技术方法熟练,具备胜任相应岗位所需的专业业务素质;
(五)组织领导能力、综合协调能力、行政执行力和服务意识强;
(六)身心健康。
(一)中共党员,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
(二)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具有博士学位者优先考虑;
(三)具有外语类相关专业背景,具有良好的中英文语言表达能力;
(四)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开拓精神,优秀的沟通协调能力以及较强的文字表达能力,能够带领团队推动学校国际交流合作工作的开展;
(五)具有五年及以上外事工作或高校相关管理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一)自愿报名。符合条件应聘者填写附件《重庆对外经贸学院行政管理干部应聘信息登记表》,并针对应聘岗位提交1份工作开展设想。请将登记表、工作设想、个人简历及相关证书证件扫描件,投递至招聘邮箱swsmrsczp@163.com,邮件主题命名为:国际交流合作处处长+姓名+高层次人才网。
(二)单位推荐。校内应聘者由所在部门对应聘者师德师风、工作能力、现实表现及竞聘优势等情况进行书面推荐。校外应聘者需提交思想政治考察及现实表现情况材料,有工作单位的,由所在单位或部门盖章,无工作单位的,由居住地(户籍地)所在街道社区盖章。
(三)资格审查。学校对应聘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者列为考核对象,统一进行考核。
(四)考核面试。学校聘任领导工作小组按照岗位要求对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进行面试考核。
考核合格人员由学校对其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复审。复审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报校长办公会审定。
考察、审定合格后,电话通知拟聘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工资福利待遇按学校《薪酬管理实施方案》文件的相关标准执行。
学校地址:重庆市合川区学府路88号
人事处联系方式:骆老师 130123705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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