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校《岗位设置及聘用管理办法》文件的相关要求,现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教务处实践科职员招聘公告:
境内具有中国国籍人员。
1.受行政处分、纪律处分未满5年或有其他违规违纪行为的。
2.近5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政治立场坚定,具有较高的理论和政策水平,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忠诚党和国家的教育事业,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二)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社会公共行为准则,遵守学校章程和校纪校规;
(三)热爱学校,作风正派、坚持原则,办事公道,勤政廉洁,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质和职业道德;
(四)有思想,有能力,有担当,有创新精神,有真才实学,符合岗位基本任职资格要求,具有履行本岗位职责的资格条件及能力;
(五)具备较强的学习能力、协调能力和适应能力;
(六)身心健康。
(一)负责实践教学基地建设统筹;
(二)负责学科竞赛;
(三)完成领导交代的其它工作。
(一)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或中级及以上职称;
(二)具有较强的文字和语言表达能力、能熟练的运用办公应用软件;
(三)严守工作纪律,保密意识强;
(四)有高校考务管理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一)符合条件应聘者请下载附件《重庆对外经贸学院应聘信息登记表》,并将登记表、个人简历以及相关证书扫描件,投递至招聘邮箱swsmrsczp@163.com,邮件主题命名为:教务处-实践科职员-毕业学校-专业-姓名-性别-高层次人才网。本次招聘报名截止时间为2025年8月31日17:00之前。
(二)资格审查。学校对应聘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者列为考核对象,统一进行考核。
(三)考核面试。根据报名情况,学校组织用人单位按照岗位要求对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进行考核面试。
考核合格人员由学校对其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复审。复审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报校长办公会审定。
考察、审定合格后,电话通知拟聘人员办理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学校地址:重庆市合川区学府路88号
人事处联系方式:骆老师 023-64289582
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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