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高等教育评价和发展战略等相关的数据分析和政策研究,独立组织和实施相关调研,独立撰写研究报告和研究论文。
1.已获得或即将获得经济学、管理学、社会学、心理学、教育学等相关学科博士学位。
2.有较好的科研基础并具备良好的中英文读写能力,在国际或国内重要刊物上有学术论文发表。
3.具备独立进行定量分析的科研能力,至少掌握一种统计软件;上进心和责任心强,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
4.进站要求全职脱产。博士毕业三年内,年龄在35周岁以下。能够保证全职在校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年人力资源成本(含基本薪酬、奖励性绩效、五险二金)不低于20-30万(按照生源质量评定不同档次,享受不同待遇)。
博士后人员在站期间是具有流动性质的科研工作人员,在站期间计算工龄。可以办理短期常住户口,聘期内纳入学校职工人事管理、工资管理和社会保障体系,在子女入托、入学等方面享受学校职工同等待遇。学校按有关规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职业年金。
博士后人员,聘期内可申请租住价格优惠的学校博士后公寓。
博士后期满,业绩优秀且被流动站所在二级单位确定为拟留校人选者,可以参加学校组织的专业技术人员特殊评审。其他人员可以参加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定。博士后人员在站期间的科研成果可作为职称评定的依据。
其余待遇按照国家和大连理工大学相关博士后管理办法执行。
有意者请将应聘材料(包括个人简历、使用统计软件情况、博士期间和工作之后的研究成果及代表作等)的电子版(附件形式)发送至邮箱liyifei@dlut.edu.cn,邮件主题为“姓名+应聘博士后研究员+高层次人才网”,同时致电0411-84707273确认邮件接收情况。通过初选的应聘者,研究院将电话通知参加面试。
高等教育研究院成立于2015年,由1980年学校成立的高等教育研究室发展而来,建院(系、所)已40周年。现为大连理工大学的教学科研机构和决策咨询机构。高等教育研究院由中国著名高等教育专家、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学术委员会副主任张德祥教授担任名誉院长。高等教育研究院现有专兼职教师近30人。
高等教育研究院秉持“育人为本,学术立院,顶天立地,有为有位”理念,服务于国家发展战略,服务于地方建设,服务于学校发展,服务于学生成长,致力于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是享誉国内外的、特色鲜明的、高水平的高等教育研究机构。2005以来,高等教育研究院连续五届被评为“全国优秀高等教育研究机构”,2018年大连理工大学在国内高等教育学科核心期刊发表论文数名列全国高校第17位。
高等教育研究院下设高等教育政策与管理研究所、高等教育基本理论研究所、高等教育质量与评价研究所以及高等教育案例研究中心、大学课程与教学研究中心;设有大连理工大学院校研究中心、大连理工大学学科评价中心、大连理工大学“一带一路”高等教育研究中心、大连理工大学教育评价与发展战略研究中心四个校级研究中心。高等教育研究院建有教育管理博士点、教育学一级学科硕士点、教育经济与管理硕士点。教育经济与管理为辽宁省重点学科,“高等教育发展与管理”列入学校“985工程”重点建设研究领域,“教育管理与教育政策”被确定为学校“双一流”建设计划重点建设方向,大连理工大学教育评价与发展战略研究中心是辽宁省重点新型智库,高等教育研究院是“院校研究(IR)辽宁省重点研究基地”。
1.高等教育基本理论
2.高等教育战略与政策
3.大学组织与管理
4.比较高等教育
5.大学课程与教学论
6.教育心理与认知科
7.教育评价与测量
8.教育技术与教育大数据
教授要求具有博士学位,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在相关领域具有较大学术贡献。
副教授要求博士毕业于国内外知名大学,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在相关领域具一定学术贡献。
讲师要求为国内外知名大学应届博士毕业生,年龄35周岁以下,具有良好的专业背景、学术潜质和综合素质。
1.个人基本信息和详细简历(学习、工作和科研经历);
2.发表论著目录及其它成果(获奖等),代表性论文全文3篇;
3.主持或参加的科研项目(包括项目名称、项目来源、本人作用等);
4.学位、学历证书复印件;
5.对开展应聘岗位/研究方向科研工作的思路和目标。
按大连理工大学引进人才政策享受待遇,学校相关文件见http://rc.dlut.edu.cn
李易飞,大连理工大学高等教育研究院综合办公室
电话:0411-84707273,E-mail:liyifei@dlut.edu.cn